其他读者
为了加强我校图书馆安全及图书文献资源的管理,除本校教师和全日制学生外,其他读者前来我校图书馆借阅图书,复习备考,参观访问等,须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入图书馆。
一、下列人员凭校园一卡通开通图书借阅权限后可入馆借阅
1、我校聘任的兼职教师、研究人员、客座教授;
2、应邀到我校讲学、学术交流、科研合作等连续三个月以上的人员;
3、前来我校进修学习、学术访问、科研合作等连续一个学期以上的人员;
4、在我校各部门已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非在编工作人员。
以上人员开通图书借阅权限需办理以下手续:
1、提交由我校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、担保书及主要负责人的签字(1份);
2、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(仅供审核)和复印件(1份);
3、填写《西南林业大学图书馆读者借阅权限开通申请表》(1份);
4、交纳押金200元(无部门担保书交纳押金500元);
5、办公室负责审核后、交由信息技术部开通图书借阅权限。
以上人员开通阅读权限需办理以下手续:
1、教职工配偶及子女出示本校教职工(申请人家属)本人一卡通或部门证明(1份);
2、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(仅供审核)和复印件(1份);
3、填写《西南林业大学图书馆读者借阅权限开通申请表》(1份);
4、办公室负责审核后、交由信息技术部开通入馆阅读权限。
三、下列人员办理出入证后方可入馆从事相关服务工作
1、在图书馆内从事图书文献加工、复印打印等服务的外来人员;
2、到图书馆从事卫生保洁等临时性工作的外来人员。
上述人员需提交我校相关管理部门证明,由图书馆馆务办公室办理出入手续。
四、前来我校参观访问、考察指导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及团体,由我校相关接待部门通知图书馆馆务办公室,由馆务办公室安排有关人员接待入馆。
五、由我校教师陪同进入图书馆参观访问、查阅文献资料的外单位人员,按规定在入口处进行登记,由陪同教师接待入馆。
六、其他人员进入图书馆,须在入口处向保卫人员说明来意及馆内联系部门或联系人,并出示有效证件(或证明),进行登记后方可入馆。
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借阅权限
附:
西南林业大学图书馆
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修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