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借阅规则
为了节约运输费用,图书馆采用“哪里借、哪里还”的借还方案:北馆图书在北馆借还,南馆图书在南馆借还,借阅权限如下。
1. 入库借阅
(1)图书馆所有书库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可自由入库查询阅览。
(2)读者在办理借阅手续时,应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、缺页等,如有发现应及时向图书馆管理人员声明,加盖污损或缺页印章予以确认。
(3)办理借阅手续后的图书可在图书馆任何书库或阅览室内阅读。
(4)书库内所有图书均可自由取阅,阅读完毕后请将图书存放在过渡书架上,由工作人员统一上架。
2. 遗失及损坏图书赔偿
遗失或损坏馆藏图书按照图书馆遗失及损坏图书赔偿办法进行赔偿。
3. 凡偷窃、调换、故意撕毁图书者,图书馆有权取消其读者资格,并作为"无诚信读者"在校内通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