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借阅规则

为了节约运输费用,图书馆采用“哪里借、哪里还”的借还方案:北馆图书在北馆借还,南馆图书在南馆借还,借阅权限如下。

读者类型 最大借阅量 借阅期限 续借 备注
教师 20 90 30
研究生 16 45 30
本科生 10 45 30

1. 入库借阅

(1)图书馆所有书库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可自由入库查询阅览。

(2)读者在办理借阅手续时,应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、缺页等,如有发现应及时向图书馆管理人员声明,加盖污损或缺页印章予以确认。

(3)办理借阅手续后的图书可在图书馆任何书库或阅览室内阅读。

(4)书库内所有图书均可自由取阅,阅读完毕后请将图书存放在过渡书架上,由工作人员统一上架。

2. 遗失及损坏图书赔偿 

遗失或损坏馆藏图书按照图书馆遗失及损坏图书赔偿办法进行赔偿。

3. 凡偷窃、调换、故意撕毁图书者,图书馆有权取消其读者资格,并作为"无诚信读者"在校内通报。